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3-09-20浏览次数:2193

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工作时 间

工作程序

工 作 要 求

责任人

备 注

930日前

学位申请报名

院系向学位办领取以下材料:

1.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6.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清单。参见备注栏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出学位申请,并领取《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清单》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即可

学位申请预审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上交已初步定稿的学位论文,院系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1年)

2.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含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

导师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预审专家小组

发表文章必须以复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

预审小组一般由3位专家组成

10月10日前

个人信息维护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学籍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学位申请人(人文社科类)向院系递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本,由院系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导师

研究生秘书

限人文社科类院系

1015日前

学位论文送审

院系聘请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导师除外)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 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评阅人聘书

注:其中列入学校双盲评审范围的硕士学位论文(1本)由学位办公室负责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阅,详见本学期的《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的通知》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论文评阅人中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1人

 

 

学位论文抽检及盲审

1. 学位申请人(列入学校双盲评审范围者除外)参加网上学位论文抽检,院系向学位办公室上交被上海市抽检到的学位论文及《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

2. 院系向学位办公室上交列入学校双盲评审范围的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学位办公室

详见本学期的《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的通知》

121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3~5人,导师除外)。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导师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其中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1人

内部限制级论文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填写表格,导师签字,向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负责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批

学位申请人

导师

研究生秘书

 

125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院系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院系负责人

答辩委员

答辩秘书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经全体成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1210日前

维护学位申请信息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补充完善学位信息,院系予以审核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3.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分委员会主席

分委员会秘书

研究生秘书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上交硕士学位论文

院系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2. 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名的经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3. 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3本

另外,院系向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1本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获得学位人员需通过图书馆网站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122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备案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

 

学位获得者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2. 复旦大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原件(加盖院系公章)

研究生辅导员

研究生秘书

辅导员到学位办公室领取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学位证书的领取

领取学位证书的前提条件:

1. 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离校系统中的“发放学位证(院系教务办/研究生院学位办)”一项显示为“可办理”

2. 出示刊登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的期刊原件(申请学位时文章尚未正式发表者须携带)

学位申请人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领取

331日前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请将如下学位评审材料交档案馆存档:

1. 各院系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上交材料清单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5.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7. 硕士学位论文1本

研究生秘书

外语专业的学位论文如非中文撰写,封面须同时有中文标题。

 

邯郸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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