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航空航天系2017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细则

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7889

一、 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50学分),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至少达到2 .8。

2、 英语水平符合学校相关教学的基本要求(学生英语能力不低于以下水平:FET成绩C、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3、 凡插班生所修学分予以承认,但计算总绩点和平均绩点时,不考虑其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绩点。

4、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申报推免生或直博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一经自主报名并被确定为推荐名单,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二、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教务处),经“复旦大学2017年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系工作组”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向学校予以推荐。

三、 选拔学生根据总绩点、专业课绩点和科研成果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分为学习成绩和科研加分两个部分计算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 学习成绩:专业课绩点×70%+总绩点×30%;

2、 科研加分:

(1)全国数模竞赛、全国数学竞赛一等奖加(1分/ 参加人数),二等奖加(0.6分/ 参加人数),三等奖加(0.4分/ 参加人数)。

(2)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一等奖加(1分/ 参加人数),二等奖加(0.6分/ 参加人数),三等奖加(0.4分/ 参加人数)。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与专著、科技成果与奖励、申请与授权专利等),第一作者、第一获奖人、第一发明者加分等参照前一年度我系科研工作量计算指标中的折算系数 / 10。

(4)对于全国竞赛地区性获奖、地区性竞赛获奖等,一等奖加(0.5分/ 参加人数),二等奖加(0.3分/ 参加人数),三等奖加(0.1分/ 参加人数)。

四、 教育部2017届推免推荐名额计划分配到我系为13名。指导教师的确定,原则上一位博导只能带一位本校的直博生,一位硕士生导师也只能带一位本校的推免生。导师与学生实行双向选择。 本细则的执行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系工作组具有最终解释权。

航空航天系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