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与工程科学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26浏览次数:86

复试时间及地点:2013326日(周二)1530

光华楼东主楼2601会议室

复试小组成员:力学与工程科学系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复试细则:

1.  复试权重占40%,即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2.  复试方式为口试,主要包括英文口语及口译;专业知识问答等。

3.  由复试小组各位成员,按复试情况单独给分,再计算平均分得出复试成绩。




                          复旦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2013年3月25日